阎王殿听审敛财和无明谤佛造口业的罪灵
问:
2018 年 11 月 5 日,弟.子今天被地府官员请去听审两位罪灵的审判过程,阎王希望我把这个事情书写告知阳世:“恶事不能做,恶语不能说,哪怕无明犯罪谤佛,地府也是严厉惩戒。修佛道之人不要把佛.法戒律当儿戏,以为敛财事小,死后才来追悔莫及。你師.父的图腾案例及《白.話.佛.法》把天地因果、佛门戒律道尽在其中,你们在世弟.子要细细领悟。”
今天从地狱押来两个罪灵跪在殿前,阎王指向跪在稍后一些的罪灵让他自己坦诚罪过。罪灵开口了:“我本是心.靈.法.門弟.子,可是没有深入去修习佛.法,學.佛也只是做表面功夫,我不属于马 XXX,是本籍 XX,XX 省,死后入大地狱受苦时(之前游地府,阎王告知大地狱是全世界不同罪灵一起在里面惩戒),日夜嚎哭,求观世音菩 薩救我,现遇马 XXX 有童子游地府把地狱景象书写阳世告知世间有关敛财、谤佛一事,观世音菩 薩特下圣旨让地府调我灵体过来自己坦诚(因为罪灵是修.心.靈.法.門,归心.靈.法.門护法菩 薩管,地府负责执法惩戒),望诸佛菩 薩、关帝菩 薩怜悯我,以此功德消我罪业,提醒心.靈.法.門弟.子敛财的罪业果报。莫以恶小而为之,罪业是积累而成的。我未死之时,在微信上向心.靈.法.門的佛友和信徒推销我店面产品,私底下也向佛友推广,在大伙聚会之时常发自己名片、微信联络号,常和佛友掺和聊家常,其实是为了做生意。我在世不觉得不妥。法門师兄曾转发師.父開示给我,提醒我这是敛财,出佛菩 薩血,在靠佛.法赚钱,我不以为然,觉得他们小题大做,才赚那么一点钱,至于报应这么大吗?我也有在外面做其他人生意,有这么夸张吗?难道菩 薩不保佑我身体事业好吗?我片面理解佛.法,不把師.父告诫当回事。菩 薩保佑我癌症好转,我辜负了观世音菩 薩救度之恩,还不好好地學.佛唸.經、弘法度人,没做好佛弟.子的本分,还讲法門师兄不对,不听劝告。我错,我错,我死后才知道错!大概几年时间吧,我忘了因小果大,地府在给我记账,先是自己倒霉事不断,生意营业额下滑,阎王告诉我这是护法菩 薩初期给我的警告,可是我太愚痴,我不懂,我继续造业。过后癌症复发,扩散蔓延,末期啊,再去求菩 薩保佑,可是我没有真心忏悔,我只是一心一意想求观世音菩 薩让我病好,我知道菩 薩最慈悲,一定会原谅我的,我太愚痴!阎王告诉我,没真心忏悔,连护法菩 薩都不保佑我了。死后地府审判,下火烧地狱,苦啊,全身火烧啊,地狱叫唤无人救啊!童子你救救我,求观世音菩 薩慈悲,替我向关帝菩 薩和诸佛菩 薩求求情,我错了,真的是真心忏悔了。你们不要和我一样,以为没事,下地狱才知道苦。呜呜呜......”(哭泣声不断)我站在一旁,无法言语。阎王叹了口气,对罪灵说:“你果已形成,你向谁求情都无用,菩 薩也不动因果。现在观世音菩 薩慈悲你,念你在世弘法度人功德(虽然居心不良,有目的),特调你灵体,童子归阳世书写出来,好让心.靈.法.門的修道人以此为戒,莫出菩 薩身上血,不可以集资敛财,以此功德消你罪业,已是最大的慈悲。”随后,阎王命鬼差把罪灵押回她所在的国家地府,让那边的地府处置,因为她不属于马 XXX。阎王会书写公文给 XX 国家地府,希望他们网开一面,能够以这些功德减免一些罪罚刑期。
不久,阎王叫鬼差把另一个罪灵叫到面前,指了指罪灵说:“你在阳世不懂佛道本一家,以自己的见解曲解佛门道场,到处造心.靈.法.門口业。你是道教庙宇理事,你在世行善积德,又孝顺父母,工作认真勤恳、乐于助人,本王甚为欣赏,可你为什么要讲你那修.心.靈.法.門的亲戚不好?讲佛.法不好?你家亲戚和你关系甚远,又无度你入她法門之意,只是随她自身因缘跟着她師.父盧 軍 宏臺.長修习佛.法,奉守佛门戒律,在家静修,弘法度众。你天上道场真人知你一介在世阳人不懂佛.法真实义,不能眼见法界众生实态,也不懂地律因果,在你要出事前数次报梦提醒你口业之报,你凡人肉胎醒后不知,可知真人也无奈?各法門宗派都是以善为本,你们在世阳人实在是......唉!本王虽怜悯你无明造业,可果报还是自受,我现有你道场真人天上卷轴书写你在世功德善事代为求情,以你在世功德把受罚刑期赦免,你可以出狱了,待会儿随自身因缘去投胎。看你在世妻儿可怜,孤儿寡母,本王会书写公文让每月到地府的天官告知你生前修习的道场真人慈悲你在世亲人,派人救度接济她们。罢了,罢了,下去吧,也别谢我,谢你道场法門真人吧。也是你自身所造之善。”
说完,鬼差把罪灵领走。弟.子魂体被金光带回阳世。
答:真的很可怜,下去之后才知道。全部有名有姓的。很多人在人间假修,真的很可怜,装得很卖力,没用的,天上地下全看着。要真修。道家的人,讲我们不好,拉下去了。我再三和你们讲,你修你的,不要讲别人不好。《弟.子守则》中让你们不要讲任何法門不好,自己好好修。他道家修得这么好,照样拉下去,成为罪灵。投人了,本来可以上天的。不要乱讲。
——盧.臺.長開示解答来信疑惑(二百六十七)
201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