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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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
——解答来信疑惑(一百)2016-04-13
问:有一对夫妻已经离婚,他们对簿公堂,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我认识这对夫妻。女方无经济能力,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男方提出来让我们几位佛友提供证词,我对他们说,我们只叙事实,这个算动人因果吗,如理如法吗?该怎么做如法?
答:这种事情少参与,帮助别人证明这个女方是没有钱,妈妈没有孩子了,你就造下因了。夫妻两人的事情你根本搞不清楚,动因果是肯定的,一定会动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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